在搪玻璃反應釜等壓力容器的設計方案上至少應注明以下內容,以保證后續工作順利進行:
(一)設計、制造壓力容器所依據的名稱、分類、主要法規和產品標準;
(2)工作條件,包括工作壓力、工作溫度、介質特性(毒性、爆炸危險等級等);
(3)設計條件,包括設計溫度、設計載荷(包括應考慮的包括壓力在內的所有載荷)、介質(元件)、腐蝕余量、焊接接頭系數、自然條件等。對于儲存液化氣體的儲罐,還應標明載荷系數,對于有應力腐蝕傾向的儲罐,還應標明腐蝕介質的限制含量;
(四)主要壓力元件的材質牌號和標準;
(5)主要特性參數(如壓力容器容積、換熱器換熱面積、通道數等);
(6)搪玻璃反應釜等壓力容器的設計使用壽命(疲勞容器標明循環次數);
(7)特殊制造要求;
(8)熱處理要求;
(9)無損檢測要求;
(10)耐壓試驗和泄漏試驗要求;
(11)防腐蝕要求(介質腐蝕速率、應力腐蝕傾向等):
(12)安全附件和儀表的規格和特殊訂貨要求(不包括工藝體系中已考慮的):
(十三)搪玻璃反應釜等壓力容器銘牌的位置;
(14)包裝、運輸、現場裝配焊接、安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