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有關的容器安全技術規定;②參加容器安裝的驗收及試車工作;
監督檢查容器的運行,維修和安全裝置的校驗情況;
④根據容器的定期檢驗周期,組織編制容器年度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貫徹執行;
⑤負責組織制定容器的維護檢修規程和容器改造、修理、檢驗及報廢等技術審查工作;
⑥負責容器的登記,建檔及技術資料的管理和統計上報工作;⑦ 參加容器事故調查分析并按規定上報;
⑧每年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容器的當年定期檢驗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容器存在的缺陷等;
⑨負責組織檢驗人員、焊接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
⑩編制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